驻马店市二高文明班级评比细则
为了确保文明班级评比的公正性和真实性,使文明班级评比真正起到监督学生和营造和谐、进取的良好校风,特制定该评比细则:
一、总则
评比内容包括班级出勤、课堂纪律、教室卫生、包干区卫生、十不准执行情况及违纪情况六项内容,由值班领导、学生会及物业公司进行评分,打分表在周六上午汇总到办公室。
二、班级出勤(10分)
1、班级实际人数以班主任上报给学校的学生数为标准,出现流生及新报到学生的班级经核实后,在核实的第二周计算新的班级人数。
2、按照学生实际人数计算分值,早读课检查卫生的人员按照排定的值班表名单予以扣除;
3、出勤分为旷课、迟到、早退、请假四项,请假-0.5分/人,(请假条须经班主任批准后出示给值周领导作为凭证,无假条的视为旷课)迟到-1分/人,早退-1分/人,旷课-2分/人,上课铃响后仍滞留操场或走廊的以迟到计。课堂上睡觉等同于旷课。
4、每周一的升旗仪式出勤情况纳入早读课考核。
三、课堂纪律(20分)
1、课堂纪律是教师上好一堂课的良好前提,课堂纪律的好坏直接影响到教师的授课情况和学生接受知识的程度。
2、课堂纪律由值周领导视课堂实际情况按纪律良好程度计算分值,优秀为18~20分(课堂无吵闹现象,未影响教师正常授课),良好为14~16分(仅有极个别同学扰乱课堂,程度较轻,经批评警告后能及时改正),一般为10~16分(有部分学生扰乱课堂,影响任课教师正常授课,经批评警告后能够端正态度),差为0~8分(学生严重扰乱课堂,经批评警告后仍不能改正)。
3、每周一的升旗仪式纪律情况纳入早读课考核。
四、室内卫生(40分)
按照每天卫生检查情况,换算成相应分数。
五、包干区卫生(30分)
按照每天卫生检查情况,换算成相应分数。
六、十不准执行情况(单独扣分)
违反《校规校纪“十不准”》的,-1分/人次/项。
七、凡在一周内发生违纪事件(打架斗殴、破坏公物、偷窃、赌博、吸烟喝酒、敲诈勒索、私自外出、夜不归宿等),一经发现取消所在班级本周评比资格。(参考值周领导记录)
八、各项目检查安排
(一)、学生会成员:室内外卫生、升旗仪式(出勤、纪律)、课间操(出勤、纪律)、宿舍卫生(每周一次),按照实际得分,平均换算成考核得分。
(二)、值周领导:上课情况(纪律、出勤)、周一例会期间自习纪律、十不准执行情况、学生违纪情况和集会情况。
(三)、年级组:学生在宿舍的情况、违纪情况,物业公司检查的结果与学生会(每周一次)对宿舍检查分数相结合,按寝室总数的20%评出文明寝室,班级每出现一个文明寝室,在文明班级评比总分中+2分;最差的寝室,文明班级评比总分中-1分。
九、本细则自2011年1月1日起执行。
驻马店市二高先进班级评选细则
一、指导思想
1、引导学生自觉学习马列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及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,把坚定的政治方向放在首位,立志做德、智、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。
2、激发学生端正学习态度,增强竞争意识,形成严谨的治学态度和良好的学习习惯。
3、引导学生自觉遵守《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》、《太和八中“十不准”》以及学校制定的各项有关规章制度。
4、加强班集体建设,增强班集体荣誉感,树立典型,表彰先进,进一步促进我校优良校风的形成。
二、先进班级评选条件
1、有明确的班级工作目标计划和总结;
2、班委会组织规范健全,班干部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活动能力;
3、班级凝聚力强,集体意识强;
4、有严密的组织纪律性,有良好的班风和行为习惯,遵守校规校纪,有积极进取的精神;
5、有高尚的爱国主义精神,能自觉维护国家、集体的利益;
6、讲文明、懂礼貌、尊敬师长,关心集体,经常开展学生道德教育;
7、学风正,学习成绩优良,出勤率高;
8、积极组织参加各类文体活动,成绩显著。
三、先进班级班评选办法
1、先进班级评选,按量化分数进行评比,每学期满分为100分。
2、先进班级评选每学期进行一次,对于评选出的先进班级,由学校进行表彰奖励;
3、凡在考核工作中弄虚作假的班级,一经查实,视其情节,除给予批评教育外,取消评比先进班级的资格;
4、本班同学有受记过以上处分的班级,不能评选为“先进班级”。
四、先进班级评选程序
1、班级申报
先进班级采取申报制的方式进行。各班在学期总结、学生综合测评的基础上,根据评选条件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,并填写“先进班级”申请表。
2、年级评选
⑴各年级在班级考核的基础上,根据评选条件、评选比例及平时记载,对班级申报材料进行评选,确定本年级表彰名单。
⑵各年级在确定本年级表彰名单的基础上,按本年级班级总数50%的比例向学校推荐先进班级名额。
⑶凡所在年级推荐申报先进班级者,由年级评选小组对申报材料签署意见后交学生科。
3、学校评定
⑴学生科对各年级申报材料进行审核,凡符合《驻马店二高先进班级评比细则》的规定者均可参选,对不符合规定者退回相关年级进行重评。
⑵学生科经审核后,对校先进班级入围者进行一周时间的公示。
⑶经公示无异议后,学生科确定学校先进班级名单,对先进班级进行表彰,同时将评比材料备案。
五、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实施。
六、本细则解释权属学生科。
驻马店市第二高级中学
2011年9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