驻马店市第二高级中学
2014年春季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专项检查
自 查 自 纠 报 告
驻马店市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:
为进一步巩固我市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成果,优化教育改革发展环境,根据《关于开展2014年春季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》(驻治办[2014]7号)要求,我校在今年春季开学以后,组织开展了教育收费自查自纠工作,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:
一、统一思想,提高认识
我校召开了全体教师专题会议,组织教职工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,充分认识到任何教育乱收费行为,都有损于教育的形象,有损于教师的形象,有损于党和政府的形象。充分认识到规范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,是推动教育事业持续、健康、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,是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任务。进一步加深了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思想认识,增强了依法依规收费的自觉性。
二、加强领导,落实责任
学校成立了由校长任组长、纪委书记牵头,教务科、学生科、财务科等科室负责人参与的自查自纠领导小组,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,具体落实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,明确了各自职责和任务,确保从思想上、源头上、把好收费关口,认真落实“谁主管、谁负责”的工作责任制,规范落实收费工作。
三、自查自纠情况
(一)自查情况:在自查的过程中,通过向学生发放征求意见表及师生座谈会。发现如下问题1、有部分班级私自收取班费;2、学生食堂承包人收取饭卡押金;3、茶水房有偿向学生供应茶水;4、部分学科老师为学生征订《学习报》;5、代收费期末没有结算;6、国家发放的助学金由班主任代签;7、收费许可证过期;8、超比例招收择校生等。
(二)对发现问题的情况说明及纠正处理:
1、部分班级私自收取班费的问题。经检查发现有些班级为开展班级集体活动,根据实际需要每生收取10-15元不等的班费,由学生干部自己管理,用于学生参加主题班会、学校运动会等活动,学校及老师没有参与。
2、学生食堂承包人收取饭卡押金问题。学生入学时,学校出资为学生办理饭卡,学生根据自己的消费情况向饭卡充生活费。在饭卡使用过程中由于个别学生保管不善,出现丢失、破损等情况后,在补办饭卡时由学生食堂承包公司收取每张10元的饭卡工本费。
3、关于茶水收费问题。学校院内有一茶水房,系私人投资承包经营,由承包人向学生收取每瓶0.5元的茶水费。学校研究决定,该承包协议履行结束后,免费向学生供应茶水。
4、关于部分学科教师为学生征订《学习报》的问题。学校规定,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征订教辅材料,任何人不得强制学生统一征订其它教辅资料。如有学生需订《学习报》,本着自愿、自费、自用的原则,由学科教师帮助学生办理征订手续。
5、关于代收费结算问题。关于代收费,学校以前采取学生毕业时统一结算的方式。由于高中阶段高考任务重,为赶教学进度,有跨学期跨学年征订教材的情况。学校决定,今后要按上级有关要求按规定时限结算。
6、关于国家助学金发放由班主任代签的问题。由于部分学生没有身份证,再加上受资助的学生较多,财务人员为避免发放中出现差错,在发放助学金时,将受助学生名单向全体师生公示。由各班班主任代签确认后,再把银行卡发放给学生。学校要求,今后,由班主任组织学生到助学金发放处,由受助学生本人签字直接领取银行卡,不能出现由他人代签的现象。
7、关于收费许可证过期的问题。学校的收费许可证有效日期为2013年12月31日。往年惯例,发改委通知单位,集中时间统一办理。学校要求,财务科负责人要积极主动联系发改委物价所,及时更换收费许可证。
8、关于超比例招收择校生的问题。去年招生时,由于我校录取的正取生有一部分未报到,为完成招生计划,照顾进城务工人员及本社区居民的子女,我校在不超过招生计划的前提下,招了部分低于正取生分数线的学生,择校生比例略超规定要求。学校研究决定,今后要严格按规定的择校生比例招生。
驻马店市第二高级中学
2014.04.1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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